为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我校邀请鼎铎律师事务所龚春刚主任走进校园开展了“远离校园欺凌,创建和谐家园”公益普法讲座。德育工作部部长刘显峰,一、二年级办主任,主校区全体学生共同聆听了此次讲座。
龚律师结合近期社会上发生的校园霸凌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如何认定校园霸凌,校园霸凌具体有哪些表现形式,校园霸凌的法律责任、危害以及如何积极应对和有效防范。深入剖析了校园霸凌对受害者、施暴者以及整个学校的负面影响,让学生们深刻理解到校园霸凌不仅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也会对施暴者的未来带来不可逆转的不良后果。低龄不是恶性犯罪的免罪金牌,未成年也不是免于法律追责的护身符。龚律师通过案例告诉同学们: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敬畏法律,做到学法、懂法、遵法、守法,即便是在校的未成年学生一旦触犯法律,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讲座中,龚律师指出校园霸凌不仅包括肢体上的暴力行为,还包括言语欺凌、心理暴力、网络欺凌、关系欺凌、性欺凌等多种形式。在讲座的最后环节,龚律师通过问答互动的方式,形象的模拟出校园霸凌中施暴者、受害者、旁观者这三种典型人物的具体表现,循循善诱引导同学们要努力做到“三不要”,即:不要做施暴者、不要做受害者、不要做旁观者。在场所有学生认真听讲,积极互动,现场气氛专注且活跃。
此次讲座,让学生学会在遇到校园霸凌时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强化了学校在预防校园霸凌方面的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作用和法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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