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热门信息
·我校召开2014级春季班新生军训
·我校举行2013—2014学年度第一
·我校召开2014届毕业典礼授帽仪
·主校区召开运动会团体操表彰大
·我校成功举行2015年春季越野赛
·唱响“我的中国梦——护士梦”
·关于清退国家减免学费的通知
·我校召开2014届毕业生动员大会
·我校本护专业举办师生篮球赛
·2014年秋季迎接新生报到工作已
 
首页 > 学生专区 > 学生活动
关于学生补考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08-04-07 14:23:06  作者:不详
 
 
一、补考的界定
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必须经过理论和实践考核,考核不及格(60分以下)者须参加补考,补考有二次机会,第一次补考(A类补考)试卷难易程度与结束课考试知识水平相当,第二次补考(B类补考)试卷难易程度略易于A类补考。A类补考不及格者可B类补考。
(一)A类补考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参加A类补考:
1.结束课考试不及格者。
2.学生在一学期内一门课程旷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的1/4学时者。
3.因事假缺课累计达本学期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4.因病假缺课,累计达本学期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二分之一者。
5.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或缺交作业超过该门课程规定数量三分之一者。作业补齐后,可给予补考。
6.抄袭作业、实验报告三分之一者,视其对错误的认识以及任课教师意见,决定是否给予补考。
(二)B类补考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参加B类补考:
1.A类补考不及格者。
2.学生申请缓考未准,擅自不参加规定时间的考试,或者考试时迟到30分钟以上。
3.缓考不及格者。
  (三)缓考
补考一般不办理缓考。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必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学生科批准,主管学生校长同意后,报教务科备案方可缓考。缓考安排在该课程的补考时间进行。缓考成绩按正常考试记载。
    (五)结业后补考
凡属因在校期间个别课程经重修考核不及格而做结业处理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者,均可在结业一年后申请回校进行不及格课程的补考:?
1.确因本人患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影响复习,致使不能进行重修课学习。? 
  2.结业后在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在实践中证明实际工作能力达到同期毕业生水平。?  
3.结业后补考只允许一次。补考课程及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可换发毕业证,补考不及格或未取得成绩做永久性结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