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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 室 扣 分 标 准
发布日期:2009-08-25 11:43:50  作者:不详
.内务整理扣分标准
1.室内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人
2.白单不净扣1分/人,无白单、方巾、床围者均扣4分/人
3.不叠被者扣10分/人,白单、方巾、床围铺放不合格每项每人扣1分/人
4.在室内、走廊晾晒挂衣物扣2分/人
.违反寝室规定扣分标准
1.不配合查寝(如贴面膜、弄假人)欺骗老师,辱骂舍务老师和楼管会学生干部扣40分/人
2.随意串床扣2分/人次,随意串寝扣10分/人
3.夜查冒名顶替按旷寝处理,双方各扣90分/人
4.未经批准擅自调寝双方各扣80分,并搬回原寝,若拒不搬回寝室每天扣80分直至开除
5.禁止将饭菜带入寝室,否则扣10分/人
6.走读学生进入寝室扣5分/人,走读生在寝室居住扣40分/人。
7.带异性进入寝室居住扣责任人220分—270分,开除责任人
8.未经批准擅自带校外人员入寝室扣责任人5分,带校外人员在寝室内居住扣责任人 40分
9.每个寝室在入学或调寝一周内选出寝室长,否则每人每天扣1分/人
10.床上无住宿卡扣1分/人,住宿卡与本人不符扣10分/人
11.禁止在寝室内静点否则扣10分/人
12.私自拨打报警电话扣10分/人;盗打电话扣10分/人;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不得私自在寝室楼内张贴启事、广告、标语等宣传品否则扣5分/人,不允许在寝室内进行经营性活动否则扣10分/
14.在寝室楼内打架、骂人者当事人,
15.周三卫生清扫不合格者扣全寝每人各5分,每周五卫生大检查寝室不留人者扣全寝没人各5分/人
.违反时间规定扣分标准
1.离寝过晚、归寝过晚扣1分/人(离寝时间为7:30与13:15;归寝时间为20:50;如不上晚自习20:00)
2.中午午睡不服从管理者,如不睡觉、说话、洗衣服、随意走动扣10分/人
3.熄灯就寝后、放广播、听音乐、洗漱、大声喧哗、打闹、走廊内跑闹、骂人扣4分/人,无人承认全寝每人扣2分
4.上课期间擅自归寝扣3分/人,在寝室无故逗留扣10分/人(早8:00、下午13:30)
5熄灯后不按时就寝扣4分/人,就寝后接打电话扣10分/人
6.旷寝一次扣90分/人,查寝点名未在一小时内销假者按旷寝处理,查寝后逃寝扣140分。
7.封寝后私自离开寝室扣10/人,
.违反室内卫生规定扣分标准
1.寝室内棚壁、灯具、暖气片管、门玻璃、窗框、屋门、门框等公共部位卫生不合格,每部位扣该寝室1分。
2.窗台、地面未见本色、地面有果皮纸屑等杂物扣当日值日生1分,扣该寝室2分。
3.寝室内外随意倾倒脏水、脏物、垃圾,随地大小便扣责任人20分,扣该寝室5分。
4.垃圾未及时倾倒、脸盆水桶内有脏水扣值日生1分,扣该寝室1分。
.违反安全规定扣分标准
1.在寝室内点蜡、私拉电线,存放电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扣80分/人
2.在寝室内发现烟头、酒瓶查出责任人按“六不准”处理,无人承认按全寝共同违反处理。
3.随意更换寝室门锁扣5分/人,不得私自传借及擅自配制寝室钥匙否则扣5分/人
4.离寝时不锁门、柜扣2分/人,未经同意禁止动用他人物品否则按盗窃论处扣80分—270分
5.调寝和放假前需当天将门钥匙交到舍务办否则该寝室每人扣2分,寝室长加扣1分
6.寝室内禁止存放超过30元的现金和存放贵重物品,否则后果自负
.违反爱护公共设施规定扣分标准
1.在门窗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扣3分/人
2.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用随开、用完即关,否则扣5分/人次,风天、雨天、冬天开窗扣5分/人
3.寝室内公共设施非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并扣140分—270分,并按价赔偿。
标注: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扣5分,寝室长扣10分,所在班级扣10分,班级扣分记入
当月班级月评。文明寝室人加5分,寝室长加10分,班级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