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3月11日上午,学校党委与各部门负责人在实训楼三楼会议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根据校党委实施的“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位党委委员分别与各自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要求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勒卡索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从源头上牢筑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增强廉洁意识,规范党员干部自身廉洁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党委书记秦羽翎与所主管部门签署党风廉政责任状
党委副书记、校长罗基保与所主管部门签署党风廉政责任状
副校长周文理与所主管部门签署党风廉政责任状
副校长孙秀敏与所主管部门签署党风廉政责任状
副校长郎庆玲与所主管部门签署党风廉政责任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