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2016级高护8班陈丽丽同学在大课间做操的时候,拾到一枚金戒指,她立即将戒指交到年级办,请求年级办老师帮助查找失主。 该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作为一名普通学生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更是我校提倡的新时期雷锋精神的再现,该同学的行为也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高度赞赏。 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像陈丽丽同学学习,学习她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和践行雷锋精神的实际行动,用行动把黑林卫变成我们引以为傲的文明校园。 现陈丽丽所拾到的金戒指已经由失主认领。
陈丽丽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