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3月20日上午,在实训楼三楼会议室学校党委与各部门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各部门领导、负责人根据校党委实施的“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各分管校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校党委希望各部门领导、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勒卡索要等现象的发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从源头上牢筑了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增强廉洁意识,规范党员干部自身廉洁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副校长秦羽翎
副校长周文理
副校长郎庆铃
签署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