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佳木斯市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我校,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围绕“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详细解读适用范围与例外情形,帮助学生理性行使退货权利。针对日常消费中常见的价格欺诈问题,宣讲员通过案例剖析,传授识别虚假标价、防范“低价诱骗”等实用技巧。工作人员还介绍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前身背景,阐明其职能演变与执法权威来源。为提升实践能力,现场设置模拟投诉环节,指导学生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线上维权操作,演示如何上传凭证、提交诉求、跟踪处理进度与撤诉。
此次宣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融知识性与互动性于一体,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消费环境注入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