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舟,女,汉族,身份证号码:23080419860521****。
我单位根据《黑龙江省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暂行办法》(黑办发[2015]9号)第五条第三款、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予以辞退或解聘。如本人拒不配合,经佳木斯日报公告之日起满 30 日未办理辞职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办理减编、工资核销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