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4-12-30 11:14:55  作者:

各校区,各部门: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深化纠治“四风”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将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1. 严禁违规吃喝,不得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等;

  2.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高档烟酒茶、名贵特产等节礼;

  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4.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等;

  5.严禁违规借用占用服务对象车辆;

  6.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使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9.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教育教学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

  10.严禁值班值宿人员饮酒、酒后值班、擅离职守和值班电话不畅通。

  各部门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统筹抓好本部门作风建设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和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惩治。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坚持以案促改促治、以案明纪示警,不断涵养清风正气,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中共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